会议简报|立言首都金融论坛·第25期:“数字文化经济促进与治理研讨会暨《数字文化经济浪潮》新书发布仪式”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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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由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中国出版集团中译出版社主办,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承办,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文化金融研究中心的学术指导的“数字文化经济促进与治理研讨会暨《数字文化经济浪潮》新书发布仪式”在京举办。这是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成立后举办的第二十五期会议。
 数字文化经济是数字经济与文化经济融合发展形成的一种经济形态,包含数字文化产业、数字创意产业、数字内容产业等多种产业形态。当前,“十四五”开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在数字经济国家战略、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以及文化强国建设目标背景下,如何推动数字文化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了新时期的重要课 题。《数字文化经济浪潮》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由中译出版社出版。基于此,本次活动特邀学者与业内专家,共同就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相关问题进行分享和交流。

 

主办方致辞

首先是主办方致辞环节,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杨涛,中国出版集团中译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乔卫兵,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牛天祥做致辞发言。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玥主持会议。

 

主持人:李玥  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杨 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

 

杨涛认为,数字化正在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愈发深远的影响,而文化产业作为现代经济社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必然也会受到数字化的深刻冲击。
 
当前,数字化与新文化经济融合在一起,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关系值得深入思考。
 
一是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关系。按照国家统计局对数字经济的定义,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数字产业化,通常指新技术、新模式、互联网等相关领域,近年来数字产业化在我国迅速发展,对国家GDP的贡献度不断提升;另一部分是产业数字化,指传统产业利用新技术进行改造。按照现有统计标准,数字产业化相对容易衡量,而产业数字化的边界存在模糊,权衡二者间的关系始终是讨论数字经济的关键点。数字化浪潮冲击下,文化领域一方面存在数字产业化,包括传统技术领先、高精尖等部分,也包括完全基于数字化视角所带来的全新挑战;另一方面,同样存在产业数字化,文化产业需要利用数字化对其传统部分进行进一步改造,从而提高效率。因此,文化领域需要权衡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的关系。
 
二是文化产业过度金融化与文化领域资本化不足的关系。从艺术品份额交易市场到各种场外要素市场,一些融资与投资行为中出现了文化类资产估值泡沫。追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适度的金融支撑是必须的,但过度金融化会导致文化产业基础扭曲。与此同时,与第三产业发展过程中整体与资本的融合程度相比,现有文化产业资本化程度仍不足。因此,需有效权衡二者间的关系,避免出现一刀切的现象。
 
三是数字化时代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关系。无论从商业模式还是与金融要素的结合方面,两条路径均既有联系又有差异。强调文化产业,主要希望其能够对就业、经济增长等带来积极影响;而强调文化事业,主要服务于政策、社会目的。二者历史地位各有侧重,同时又存在融合,融合过程中如何更好的与数字化,与金融模式相结合,为我们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四是文化领域多元动力间的关系。近年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中央反复强调要推动科技产业与金融的良性互动、有效结合。未来,文化领域除了文化、科技、金融这个“三元动力”,还可能包含数据要素以及文化之外的产业融合等趋势带来的动力要素,这就形成更多元的产业动力结构。在多元动力发展过程中如何处理好彼此的关系,如何把握好优先次序都值得深入思考。

 

乔卫兵 中国出版集团中译出版社社长、总编辑

 

乔卫兵以“文化元宇宙:文化经济数字化的新场景”为主题进行了分享。

 

乔卫兵社长在分享中认为,《数字文化经济浪潮》提出了数字文化经济的概念,并阐述了数字文化经济浪潮的四个趋势。所谓数字文化经济,就是以文化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网络与数字平台作为文化内容的生产、传播与消费的载体,以数字技术为文化经济发展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文化经济的四个浪潮为:第一个趋势是数字文化经济政策日渐密集,强力推动数字文化经济变革。第二个趋势是集群式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并进入文化企业生产和居民文化消费领域。第三个趋势是文化经济多形态加速数字化进程,数字文化业态在文化经济结构中居主导地位。第四个趋势是文化数据资源正在成为文化生产关键要素,成为经济活动中可确权、可评估、可交易的资产。

 

乔卫兵社长在发言中认为,随着元宇宙的发展,文化元宇宙呼之欲出,元宇宙为文化经济提供了向数字化世界迁移的新场景。乔社长结合文化、技术、数字化与经济四个方面阐述了文化元宇宙的四个基本属性。

 

第一是文化属性。所谓文化元宇宙就是通过元宇宙实现文化的数字化和转型升级,从而通过技术实现文化的繁荣发展。文化内容是其根基,数字化、元宇宙化是一种载体。2022年8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提出,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推动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文化是重要领域,必须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更好地以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重塑文化生产传播方式,抢占文化创新发展的制高点。文化元宇宙是数字化的高级形式,应该把文化产业、文化产品迁移到元宇宙里。在这个过程中,文旅元宇宙、文博元宇宙、数字藏品等为文化元宇宙提供场景,在这个新场景中我们相信文化经济将焕发新的活力,有非常广阔的发展前景。

 

第二是技术属性。应该让元宇宙建立在基于技术、基于产业、基于产品技术上,元宇宙技术应该成为支撑元宇宙走得更远、更理性的根基。文化元宇宙也应该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在数字基础上形成文化经济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这将为文化发展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

 

第三是数字化属性。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了题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文章,从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对发展我国数字经济提出了基本的思想和发展措施,预示着我国数字经济正在进入一个全新战略发展期。元宇宙也是数字化浪潮的一个环节、一个阶段、一个高级形式。数字经济背景下,艺术经济、文化产业经济、创意经济、版权经济等各种形态同时加速数字化,这是数字文化经济非常鲜明的表现特征。文化经济正在向数字世界经济大规模前移,数字化不仅是工具的升级,更是生产、生活场景的更替,文化经济活动的传统形态将让位于数字化形态。

 

第四是经济属性。2021年成为元宇宙元年,元宇宙从概念的发酵阶段已经进入与各个学科、各个产业、各个企业、各个行业全面对接的新阶段。元宇宙进入到一个新阶段,需要进一步落地,而落地主要要回归到经济属性,元宇宙所涉及的市场规模产业规模很大,北京、上海、无锡、南京、合肥等城市出台了数字元宇宙行动方案,都在积极布局元宇宙。不管是产业元宇宙、技术元宇宙,还是教育元宇宙、政务元宇宙、文化元宇宙,最终的目的都是希望借助于技术的力量实现文化的经济属性,文化元宇宙当然也是服务于经济的,借助技术手段实现文化经济属性。文化元宇宙的经济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有所显现,一是通过数字技术,文化元宇宙正在应用于现在技术、影视制作、线上演出等各个领域的文化作品创作和文化产品生产;二是通过数字技术,文化元宇宙正在促进基于互联网的线上消费升级;三是通过数字技术,文化元宇宙的线上博物馆、线上文旅等升级焕发新的活力。

 

牛天祥 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牛天祥认为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发展战略,是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强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布局。北京市于2021年提出要打造全球数字经济的标杆城市,并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数字在文化经济领域的应用和创新十分广泛,数字技术对文化经济的影响,甚至引起了文化经济形态的变化,数字企业已经深入到了文化生产、文化消费、文化贸易等各个领域,数字文化业态开始在文化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此外,文化数据开始成为文化生产关键要素,在微观层面成为可确权、可评估、可交易的资产。未来,交易产品可能创建专门的文化板块,在文化领域内所形成的一些数字资产和数据资产经过标准化以后能够形成产品进场交易。

 

金巍老师所著的新书《数字文化经济浪潮》深入解析了数字文化经济的发展脉络、当下形态以及未来发展方向,为文化经济领域的决策者、实践者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参考,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新书发布

第二部分是新书发布环节,由本书作者、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金巍对《数字文化经济浪潮》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金 巍 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金巍围绕“站在数字世界的大门口:关于《数字文化经济浪潮》”进行了分享。

 

《数字文化经济浪潮》一书的策划和撰写主要基于三大背景,一是国家数字经济战略;二是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三是文化强国建设目标。全书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20年发展脉络和热点梳理;二是5个视角交叉研究与分析;三是4大发展趋势观察。

 

关于我国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的脉络和特点,重点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

 

一是认识数字文化经济的几个源流。数字文化经济是一种经济发展形态,在中观层面上表现为多种产业形态。概括起来主要有这四种,从最早的网络文化产业,到后来的数字内容产业、数字创意产业,还有近几年开始勃发的数字文化产业,这些产业形态各有发展的侧重点,但重合度也比较高,都是以技术,也就是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数字技术来支撑的新型产业业态,主体内容相对一致。

 

二是认识我国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二十年来我国数字文化经济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12年之前以信息化战略为背景的阶段,第二阶段是2012-2019年之间以“互联网+”行动及网络强国战略为背景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从2020年之后以数字经济国家战略为背景的阶段,第三阶段的产业特点是以高质量发展的数字文化产业为主干、多种产业形态汇流,从经济形态看主要特征是以数据的生产要素化、全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全形态数字化迁徙。

 

三是要认识什么是数字文化经济。数字文化经济是数字经济的一部分,需要遵从数字经济的一般规定性。参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关于数字经济的定义,数字文化经济定义为:数字文化经济是以文化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数字网络(数字平台)为数字文化内容的生产、传播与消费的载体,以数字技术为推动力的一系列文化经济活动。

 

四是确定数字文化经济观察的基本框架。如何发展数字文化经济,既是一个文化问题,也是一个经济问题。观察和分析数字文化经济的基本框架如下,政策面:产业促进政策与文化经济治理等;技术面:技术创新与技术应用等;形态面:经济形态变革和业态创新等;要素面:数据要素和数据资产化问题等。

 

从这个框架出发,我们可以观察到,我国数字文化经济发展主要存在以下四个大趋势:一是数字文化经济政策日渐密集,强力推动数字文化经济变革;二是集群式数字技术广泛应用并进入文化企业生产和居民文化消费领域;三是文化经济多形态加速数字化进程,数字文化业态在文化经济结构中居主导地位;四是文化数据资源正在成为文化生产关键要素,成为经济活动中可确权、可评估、可交易的资产。

 

关于数字文化经济的5个交叉研究和分析视角。这与上面的框架有直接关系,但需要把数字文化经济政策促进与治理分开讨论,于是就有了本书除了导言以外的另外五章。第二章围绕“政策:我国数字文化经济促进的国家行动”,主要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驱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与“互联网+”行动、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数字化加速、面向未来的数字经济战略规划与促进立法、数字文化经济相关政策等进行梳理。第三章围绕 “变量:文化经济发展中的数字技术演进”,对主要技术类型、文化新基建、文化元宇宙进行介绍。第四章围绕“形态:文化经济的数字化变迁”,从数字文化经济的创作与生产、数字时代的文化消费与产消者、文化贸易数字化、数字文化经济中的资本力量等方面展开。第五章围绕“要素:数据资产和文化数字资产”,对从数据要素到数据资产、文化数据资产的治理、以数据资产为中心的文化金融服务进行介绍。第六章围绕“监管与治理:未来向何处去”,从技术是否决定文化命运、数字世界的娱乐消费、数字世界的“工业化”、数字化折叠与平行的世界、未来主人翁等方面进行展望。

 

 

接下来是新书揭幕仪式。本环节由中国出版集团中译出版社社长、总编辑乔卫兵,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牛天祥,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金巍,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教授刘双舟,完美世界集团总编辑、太和智库副理事长伊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休闲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承忠,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传媒与舆情研究所所长、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郭万超以及北京文创板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玥共同为新书《数字文化经济浪潮》揭幕。

 

 

主题演讲

第三部分是专家主题演讲环节,邀请到了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教授刘双舟,完美世界集团总编辑、太和智库副理事长伊迪,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休闲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承忠,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传媒与舆情研究所所长、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主任郭万超围绕“数字文化经济促进与治理”进行深度探讨。

 

刘双舟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教授

 

刘双舟主要围绕《数字文化经济浪潮》中有关政策的内容进行分享。

 

他表示,金老师将数字文化经济政策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意义重大。对文化经济来讲可能有两大因素是非常重要的:一是科技,这是目前非常重要的一个要素,数字化背后其实是个文化科技问题;二是政策,最大的政策应该是法律,但是目前文化领域的法律文件不多,政策应该是作用最大的一部分。金老师从以下几方面对数字文化经济政策进行了梳理:一是政府的政策驱动,他不光讲驱动,还讲治理,书中讲到政策的驱动和治理两个功能,不管科技还是金融,对文化经济的影响最终都需要转化到制度层面上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二是特别强调疫情对政策及实施的影响;三是对面向未来的战略方面进行了归纳。金老师在书里还重点分析了数字文化经济的相关政策,特别是从文化科技角度做了归纳和研究,同时对数字文化产业的专门政策也进行梳理。当前研究文化政策的成果很少,金老师这本《数字文化经济浪潮》是最前沿的研究成果。

 

我学习金巍老师新书后,主要受到两个方面的启发:

 

一是文化产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即数字文化经济阶段,对政策的挑战和要求是什么,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和研究。从1978年到现在开始,政策作为一个重要的促进推动因素,在文化产业发展里整体上没有受到重视。作为研究者来讲,我们下一步应该推动出台更多的政策。但是政策是分层次的,目前出台全国统一的国家层面的政策可能有一定难度,我们可以先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出台地方政策。

 

二是基于文化产业范围的思考。尽管讲文化产业已经讲了很多年,但是现在对文化产业范围的理解并未达成一致。将文化产业仅仅局限“文化的产业”是不够的,对文化产业范围的理解不够宽泛。需要进一步思考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是什么。我个人认为,发展文化产业应该更加关注产业的文化,发展文化产业的最终目的是“让产业有文化”。在研究文化产业政策时,除了关注纯文化产业的政策以外,要关注所有产业政策制定时是否包含了文化的因素,要把眼光放到所有产业政策的制定上。

 

伊 迪 完美世界集团总编辑、太和智库副理事长

 

伊迪围绕“以‘数实融合’激发数字文化经济新活力”进行分享。

 

一是中国数字文化产业按下发展“加速键”。中国文化产业步入以数字文化产业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6.0%,两年平均增长8.9%。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39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两年平均增长20.5%,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11.6个百分点。

 

二是“数实融合”促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快速发展。《数字文化经济浪潮》中提出,受政策、技术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文化经济的形态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了具有融合性特征的一种新的文化经济实践,即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领域的产业实践。数字技术不断为文化产业赋能,为供给侧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引擎,推动数字经济与传统文化深度融合。文化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提供发展空间。创造数字文化消费新场景、新体验,为全球文化交流塑造新语境。

 

三是完美世界以“数实融合”驱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场景,一是文化产品的技术化升级,发挥数字技术竞争优势,依托深厚的研发底蕴,不断升级消费者的文化体验。二是传统文化的数字化复兴,推动数字技术和传统文化融合发展,推进文物保护和文化遗产传承,传播中华文化价值符号。三是城市文旅的沉浸式创新,融合AR等新技术,打造数实融合沉浸式文化体验,推动传统景区、商圈数字化转型。

 

未来元宇宙和数字文化经济发展涉及以下几点安全问题,一是内容安全;二是资金安全;三是交易安全;四是数字安全。未来整个文化产业监管环境将会更加规范,为文化创意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吴承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休闲产业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承忠围绕“数字文化产业与治理新趋势”进行分享。

 

对于《数字文化经济浪潮》,主要有以下几点感受,一是该书首次全面、清晰的梳理了最近20年来中国数字文化经济萌芽、产生、发展的过程,以及随之伴生政策的萌芽、推进,以及对数字文化经济治理的一些真知灼见。二是该书提出一些很有新意的观点,比方数字经济文化的治理,要推进数字向善等。

 

接下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享。

 

首先,数字文化产业新趋势。一是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呈快速发展态势。二是数字技术全系统赋能文化产业。赋能消费者,扩大消费规模;赋能创意者,使创意创作多元化;赋能生产者,智能化定制流行;赋能社交行为,增强文化消费偏好;赋能文化传播,促进大规模联通。三是数字技术为文化消费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更多可能。四是数字文化产业将围绕休闲经济时代的到来全面提供休闲产品和服务。五是休闲伦理问题将成为产业和管理界关注焦点。六是文化消费本质上是休闲消费,文化体验本质上是休闲体验。七是创意、用户生态、传统文化资源、数据、版权对中国的重要性更突出。

 

其次,5G智能时代的文化产业创新有新特点。5G 时代,文化生产、传播、消费将发生重大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网速加快会促进文化内容的生产者呈现更加多元化的特征;二是文化生产和传播更加关注个体的文化需求,呈现个性化特征;三是文化产业的数字化特征趋势得到加强;四是 5G技术会驱动更多的应用性程序和应用场景出现;五是 5G 技术会使 4G 时代的产品和技术更完善;六是移动手机网络使用成本更低;七是 5G 通信技术与 AI(人工智能)、与物联网技术融合形成超级互联网;八是降低文化产业的生产和流通成本;九是使文化产品的大规模传播更快更广,文化体验和文化消费的国际空间距离障碍减弱。

 

5G时代文化产业发展存在以下新趋势,一是组合式的多领域技术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二是催生文化产业新生态、新业态;三是文化产业运营模式不断创新;四是文化产业结构加速转型升级。

 

合理应对5G技术给文化产业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实现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可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考虑加强管理:宏观层面上,政府要细化对文化产业的监管,制定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法规,加大对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文化技术创新体系;中观层面上,文化产业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文化产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指导,强化对商业化的监督。行业协会和媒体、社会公众要对文化企业的发展方向起到引导和监督的作用;微观层面上,文化企业在万物互联的5G时代要积极拓展海内外市场,提升中国文化品牌的国际影响力,追求利润与企业责任共同发展。5G技术使人人皆为内容创作者,对于个人来说,在获取个人收入与保护个人版权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提升个人文化作品质量,积极传播正能量。

 

最后,数字文化产业治理新趋势。一是数字技术为政府更好履职文化产业管理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多维多层数据支撑宏观文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更加及时有效、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效率。二是数字文化产业治理面临的挑战更趋严峻,数据产业发展和个人隐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数字文化产业伦理问题等。三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为数字文化强国提供引领和支撑,要以积极有效的制度和政策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要利用数字技术更有效调控文化经济和监管文化市场、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水平、要对数字技术的应用进行有效监管。四是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将成为未来关注热点。

 

郭万超围绕“以数字文化新业态引领新增长”进行分享。

 

一是以数字文化为代表的文化新业态增长迅速。2021年,全国6.5万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19064亿元,比上年增长16.0%,两年平均增长8.9%。文化新业态特征较为明显的16个行业小类实现营业收入39623亿元,比上年增长18.9%;两年平均增长20.5%,高于全部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11.6%。

 

二是数字技术正从内容创作、场景再造、传播渠道等方面,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数字技术推动场景不断升级,数字技术持续赋能内容生产,数字技术大大增强传播渠道。

 

三是数字文化业态分类。从内容来看,数字文化业态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数字技术融入到原有文化业态中形成新的数字文化业态。二是基于数字技术形成的全新的文化业态,如虚拟现实。从业态出现时间早晚和当下发展热度来看,又可分为基本业态和新新业态。数字文化产业基本业态主要包括数字媒体、网络文学、数字动漫,网络游戏、网络视频、在线教育、数字出版、数字音乐、网络直播、虚拟现实等。这两三年正出现的一些业态或表现活跃的业态,特别是疫情冲击以后出现的业态,可以称为新新业态,包括在线演艺、数字文旅、数字电竞、沉浸式业态、科幻产业、数字园区、数字音频等。

 

1、在线演艺。从2020年4月11日推出首场线上演出以来,国家大剧院至今推出120余场线上演出;截至目前,国家大剧院线上系列演出全网总点击量累计超34亿次。今年3月以来,中国大运河博物馆“洛阳城”系列短视频在微信、微博、抖音等渠道陆续发布了近20集,累计全网参观量超800万人次。

 

2、数字文旅。是一种通过数字技术打破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边界,以数字化、智能化、体验化为特征的新的文化旅游体验方式。5G技术的大宽带、大容量和低时延的特点,将从资源端、运营端、游客端推动文旅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数字文旅产业将打破传统旅游时空限制,打造数字虚拟空间。

 

3、数字电竞。电子竞技成为近几年的重要发展方向,已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包括上游内容授权、中游衍生内容制作、下游直播平台以及由电竞带动的电竞俱乐部、游戏陪练、电竞社交等产业。

 

4、沉浸式业态。万物皆可沉浸,是以文化创意为核心内容,以AR、VR、全息投影等数字技术为载体所形成的互动性和沉浸式的新业态。

 

5、科幻产业。2019年国产现象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横空出世”、《三体》带动中国文化破冰出海起,独属于中国的“科幻元年”似乎已经开启。包括科幻文学、科幻动漫、科幻影视、科幻游戏及其周边产业。2021年全国科幻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规模。

 

6、数字园区。承载各类新兴数字文化业态的文化创意园区建设,正在掀起文创领域的新载体变革。

 

7、数字音频。“眼球经济”让位于“耳朵经济”,我们过去总强调“眼球经济”,而当下数字音频的伴随性和收听性属性决定“耳朵经济”将迅速发展。

2022年8月31日